Skip to main content

创办

访问 全国经营主体登记注册服务网 ,未注册需要先注册

image.png

在首页点击我要开办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

申报须知
欢迎进入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平台,在正式填报前,请阅读以下注意事项:

1、本平台提供企业开办(包含企业登记、公章刻制、申领发票、银行开户、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和员工参保登记、住房公积金企业缴存登记)全程网上办,您也可以选择单独办理企业登记和其它事项,选择服务事项后,不可随意更改。

2、选择本平台提供的全程网上办理,将视同申请人认可通过本平台向企业开办相关行政部门和服务单位传输各类共享信息和材料。

3、申请人通过企业开办全程网上办平台办理业务,有义务确保填报的信息、提交的材料和证件真实、合法、有效,并承诺对因提交虚假材料、证件所引发的一切后果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4、申请人根据平台发送的短信通知及网上反馈信息,请及时完成电子签名、领取公章和银行开户等业务。

5、本平台涉及行政部门办事事项均不收取任何费用,涉及市场服务的收费项目和收费标准按有关规定或双方约定执行。


关于受益所有人备案业务办理的温馨提示

因近期全国企业集中办理受益所有人备案,业务系统负载过高,可能出现响应迟缓或卡顿现象。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已注意到该情况,并正在全力组织技术力量加紧处置。

请各企业知悉:凡因本次系统拥堵导致无法在2025年11月1日前完成备案的,将不予处罚,请大家安心。建议您在办理时如遇系统繁忙,可尝试选择非高峰时段再次提交。感谢您的理解与配合。

根据《经营主体登记申请及代理行为管理办法》,使用广西市场监管准入一体化平台账号办理经营主体登记注册业务的,应确保操作账号符合以下任一身份要求,否则将无法办理相关业务:(1)经登记备案的联络员(指由经营主体任命或者指定的代表经营主体办理登记、备案事项的内部工作人员);(2)已在“全国经营主体登记注册服务网”(https://dj.samr.gov.cn)完成代理身份说明的登记注册代理人(指具备登记注册相关专业知识,直接接受经营主体委托,为经营主体提供代理登记注册相关服务的第三方机构或者个人,包括代理机构中具体办理登记代理事务的工作人员);(3)经营主体的法定代表人(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委派代表、个人独资企业投资人、个体工商户经营者等)、分支机构负责人、清算组负责人或成员、清算人、人民法院指定的清算组(清算人)、破产管理人负责人或成员、外国(地区)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首席代表(代表)、项目负责人等。请确认您属于上述人员范围,再继续办理相关业务。

选择行政区域

行政区域 字号 行业/经营特点 组织形式 选择所在地 公司名字 电子商务(F5292) 网店







image.png

image.png

image.png